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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化学废液收集、处理规范

发布人:     发布时间:2012/01/28   浏览次数:

1. 化学废液定义

本规范中的化学废液是指实验室危险废物中的一般化学废液、剧毒化学废液

2. 废液桶的要求

使用学校统一购置的废液桶或耐强酸、强碱的高密度聚乙烯废液桶。

3. 废液桶的贴标

1)收集前,盛装一般化学废液的废液桶上贴“废液分类标签”;盛装剧毒废液的废液桶上贴“剧毒废液标签”

2)根据要收集的废液的性质,勾选废液类别;

3)填写废液产生房间、联系人、联系电话;

4. 废液的收集

1分类收集:

A. 按有机废液、强酸废液、强碱废液、其它无机废液分类进行收集;

B. 禁止把不同类别或会发生异常反应的废液混放(参阅附表《实验室废液相容表》;

C. 剧毒废液须单独收集,不能把几种剧毒废液混放在一个容器中

D. 非化学废液严禁倒入废液桶中;

2)防止遗洒:废液桶为小口收集容器,在收集时须使用漏斗帮助收集,以防止发生废液遗洒;建议收集时在桶的下方摆放防漏盘;

3)作好记录:废液倒入废液桶后,按要求在“分类标签”上写明倒入废液的主要成份;

4)停止收集:废液表面与桶口间距必须保留至少10CM

5. 废液的存放

1)废液桶装满后,须在学院实验室废物处置联系人处登记相关的废液信息;

2)必须存放在学院指定位置;

3)存放废液桶时,须拧紧瓶盖(先盖紧内盖,再旋紧外盖),整齐直立摆放;

4)若空间不够,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,可以叠放,最高不超过三层。

6. 废液的处置

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和废弃物处置公司的要求进行废液的转运、记录和交接工作。